一、2010年9月1日为新生报到时间。新生凭我校《录取通知书》和《准考证》按时到校报到,届时石家庄火车站有专车接站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,必须向学校请假。逾期既不报到又不请假者,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。
二、来校时请自行携带中学时期档案材料(档案袋须密封并加盖所在中学印章);党员带正式组织关系,介绍信分别开到:省外的抬头开到“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”,省内的开到“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”;团员的组织关系开到“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团委”。
三、报到时必须带居民身份证。按照公安部“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”的原则,自行决定是否迁移户口。户口迁移以入学报到为限,报到后不再受理户口迁移手续。凡户口迁至我校的新生,根据公安部门规定,要求如下:
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用字必须与录取通知书、准考证、居民身份证中的用字一致;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身高和血型;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写到县、市,否则无法落户。
未办居民身份证者,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“未办”字样,并须有当地公安机关编定的身份证号码。
入学办理户口时,需交:户口迁移证(石家庄市及市辖县的学生交户口页)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(A4纸),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户口关系及身份证的手续费31元。
河北省内户口迁移证必须由计算机打印,无法打印的,须开具迁出地派出所证明。
特别提示:到北校区报到的学生,户口迁移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。到西校区和南校区报到的学生,户口迁移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28号。
四、带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5张。
五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、教育部的要求,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学生公寓的卫生安全,学生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。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品牌、生产企业等在入学时要进行登记,并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,发现涉嫌有质量问题的将进行查处。为方便学生,保证质量,便于公寓管理,防止黑心棉和流行性疾病流入学校,学校通过教育厅组织的展销订货会,统一代购了经省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检验合格的公寓用品,以进货价格供学生入学时自主选购。新生报到时,可到校后勤服务公司指定地点缴费选购公寓用品,切勿购买流动摊贩的不合格产品,谨防上当!学校采购的公寓用品,价格为437元/套,共16件/套(厚棉被一条、薄棉被一条、棉褥一条、床垫一个、被罩两个、床单两条、枕芯一个、枕套一个、枕巾两条、毛巾一条、脸盆一个、马扎一个、暖瓶一个)。军训迷彩服65元/套(迷彩上衣、裤子、腰带、帽子、绿胶鞋),学生可自愿选购。
六、我校建设了校园卡系统,学生在校园内凭“校园卡”进行消费和身份认证等。新生入学报到交费后凭交费收据到所在系领取本人“校园卡”及“校园卡使用指南”。
七、学 费:每生每年10000元。
住宿费:每生每年800元或500元(商务系每生每年800元),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,由学校统一安排,报到交费或批扣时统一按800元扣缴,入学后一周内退还多扣部分。
教材款:每生1000元(根据实用教材费多退少补)。
英语学习机:40元。具有校内英语自主学习、过级考试专用音频功能。学生可自愿选购。
八、河北银行是我校的合作银行,负责我校的各种银行结算业务,为方便新生办理各种银行业务,学校随录取通知书给每位新生寄上河北银行银联卡一张。该卡的使用办法请参阅随录取通知书寄去的《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新生交费须知》。
九、新生入学后,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并进行体检,体检费数额按省有关规定执行。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冒名顶替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十、新生购买火车票可凭录取通知书享受半价优惠。来校途中要特别注意安全,防止钱物证件遗失。学生已长大成人,请家长不要护送学生入学报到。
十一、请你持证到录取专业的所在校区报到,见“报到指南”。
联系电话:0311—87665556,87665152,87665507,87665190,87665127
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
2010年7月